建筑工程二级企业资质标准
发布日期:2024/2/23 09:09:52
作者:重庆帷幄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二级企业资质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企业资产**:企业净资产在4000万元以上。
2. **企业主要人员**:
* 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
*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75人。
3. **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 地上12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8-11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 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 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1项或建筑面积1万-5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2项。
* 单项建安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1项或单项建安合同额1500-3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2项。
此外,需要强调的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要求,自2019年7月1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执业证书持有人员不得担任一级及一级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后,项目负责人必须由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人员担任。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疑问,建议咨询相关主管部门或专业机构。